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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归 集 管 理 科  

支取:
购买新房支取公积金:

一、支取职工到中心领取、填写支取申请表;
二、本单位加盖公章;
三、携带相关证明的原件和三份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支取申请表,到中心审批,办理支取手续。
  相关证明:
  1、新房:携带当年所购房屋房照、完税证明、登记费收据、手续费收据、价格调节费收据,不动产发票、维修基金费、本人身份证。
  2、二手房:携带当年所购房屋房照、完税证明、登记费收据、手续费收据、价格调节费收据,本人身份证。
  3、退休:携带退休证明、退休审批表、本人身份证。
  4、死亡:代领取人携带死亡证明、领取人身份证。
  5、提前一次性还清贷款:还款证明、本人身份证。
  6、异地调转:调令或调动文件、本人身份证。
四、经中心审批同意支取后,职工携带加盖中心支取公章的支取申请表到指定银行取款。

中心经办人:何春秋
电话:8216082

 
 
 
 
 

主办单位:绥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中直大街北路128号(建行三楼)
电话:0455-8216080  业务信箱:shszfgj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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