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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 策 问 答  

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2、住房公积金的性质是什么?
3、住房公积金缴存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4、住房公积金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5、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对象是什么? 
6、《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对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有哪些规定? 
7、新参加工作职工何时开始缴纳住房公积金? 
8、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否可以降低? 
9、住房公积金如何计息?
10、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如何处罚?
11、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如何处罚?
12、职工住房公积金如何查询?
13、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14、什么是住房公积金贷款?
15、购买什么房屋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16、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具备什么条件?
17、申请公积金贷款提供什么手续?
18、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需缴纳哪些费用?
19、公积金贷款现行利率是多少?
20、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否随着银行贷款利率调整而调整?
21、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最长期限是多少?
22、公积金贷款采取什么方式还款?
23、公积金贷款是否可以提前全部偿还?
24、是否可以支取公积金偿还贷款?
25、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间,管理中心对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取有何限制?
26、购买商业用房、车库或装修住房能否贷款?
27、贷款后公积金是否继续缴存?
28、夫妻双方能否同时申请二笔住房公积金贷款?
29、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哪些优惠政策?


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返回顶部
  答: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定向用于职工住房的基本需求和职工住房建设的融通资金。由职工个人及所在单位各按职工个人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逐月缴纳,归个人所有,专项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职工离退休时本息金额一次结清,退还给职工本人。


2、住房公积金的性质是什么? 返回顶部
   答:住房公积金是具有强制性、长期性、互助性和专项性。住房公积金是由职工与其所在单位缴存两部分构成,属职工个人所有。

3、住房公积金缴存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返回顶部
  答:职工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单位有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基本权利是:要求所在单位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权利;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权利;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权利;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权利;监督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权利。

4、住房公积金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返回顶部
  答:职工在缴存住房公积金、提取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时,缴存额度不高于职工工资的12%部分免缴个人所得税。

5、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对象是什么?返回顶部
  答: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在职职工。

6、《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对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有哪些规定? 返回顶部
  答: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 30 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 30 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 30 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 30 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

7、新参加工作职工何时开始缴纳住房公积金?返回顶部
  答: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8、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否可以降低? 返回顶部
  答: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9、住房公积金如何计息?返回顶部
  答:当年存储的住房公积金比照居民储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存储本息比照三个月整存整取的利率计息。

10、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如何处罚? 返回顶部
  答: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 1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11、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如何处罚? 返回顶部
  答: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2、职工住房公积金如何查询? 返回顶部
  答:职工可以选择二种方式的一种进行查询:
  (1)职工携带本人身份证(代办的还需要代办人的身份证)、单位公积金帐号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
  (2)职工可以通过拨打16868888电话查询(已有查询卡的职工)。

13、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返回顶部
  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一次性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职工在职期间去世或被宣告死亡的;
  (七)触犯刑法被判刑的。

14、什么是住房公积金贷款?返回顶部
  答:公积金贷款指公积金中心以住房公积金为来源,向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政策性贷款。借款人贷款时必须提供贷款担保。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公积金中心有权依法处分其抵押物或质押物,或由保证人承担偿还贷款本息的连带责任。

15、购买什么房屋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返回顶部
  答:购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二手房、拍卖房等自住住房均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16、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具备什么条件? 返回顶部
  答:(1)具有本市(含所属县、市、区)城镇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或居住所在地在绥化市行政区域内且住房公积金在哈局正常缴存的铁路系统职工);
  (2)职工在申请贷款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少于6个月,并且6个月内未支取过公积金;
  (3)有不少于购、建房屋总价30%的自筹资金;
  (4)有稳定的职业收入,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6)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17、申请公积金贷款提供什么手续? 返回顶部
  答:(1)户口、身份证;
  (2)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3)购房合同(二手房提供过户后的产权证及过户缴费票据);
  (4)首期付款收据;
  (5)用作抵押的房屋产权证;
  (6)其他。

18、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需缴纳哪些费用?返回顶部
  答:抵押物评估费、房屋抵押登记费、担保费或保险费等。

19、公积金贷款现行利率是多少? 返回顶部
  答:现行利率:1-5年年利率4.59%,月利率3.825‰;6-15年年利率5.04%,月利率4.2‰。
20、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否随着银行贷款利率调整而调整?返回顶部
  答:在贷款期间。如遇人民银行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则新的贷款利率从第二年的1月1日起执行。

21、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最长期限是多少? 返回顶部
  答:目前我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15万元,并且不超过购房总价的70%;贷款最长期限15年,并且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具体贷款额度和年限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借款人各方面情况审核后由中心确定。

22、公积金贷款采取什么方式还款? 返回顶部
  答:公积金贷款采取等额本息还款法按月偿还。

23、公积金贷款是否可以提前全部偿还? 返回顶部
  答、公积金贷款可以提前还款,提前全部还款时,利息按实际占有期限计收。

24、是否可以支取公积金偿还贷款? 返回顶部
  答:可以支取公积金偿还贷款,职工必须在全部偿还贷款本息后,方可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

25、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间,管理中心对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取有何限制?返回顶部
  答:如果职工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则在还款期间,管理中心对借款人及其配偶(或共同还款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做封存处理,不许支取住房公积金;当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时,管理中心有权划转其本人及配偶(或共同还款人)的住房公积金用于还款。

26、购买商业用房、车库或装修住房能否贷款? 返回顶部
  答:按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公积金贷款不能用于购买商业用房、车库或装修住房。

27、贷款后公积金是否继续缴存? 返回顶部
  答:住房公积金是职工住房保障金,按照国家规定,公积金缴存截止至职工退休,职工贷款不影响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

28、夫妻双方能否同时申请二笔住房公积金贷款? 返回顶部
  答:不能,只有在第一笔贷款还清后方可申请第二笔贷款。

29、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哪些优惠政策? 返回顶部
  答:归根结底只有一点,那就是低利率。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较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年利率低2个百分点以上,同样一笔10万元10年期的贷款,二者利息差超过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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